(一)股东要确保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避免出资不实情况发生,若有出资不足需及时补足。
(二)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保证公司资本的稳定和完整。
(三)股东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去逃避债务,要依法依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