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劳动合同,查看合同里关于年假的约定,以此证明应享有的年假天数。
(二)收集考勤记录,可从公司打卡系统、电子考勤表等获取,若公司拒绝提供,公司承担不利后果。
(三)收集工作记录辅助证明,像项目报告、邮件等,显示应休年假期间仍在工作。
(四)请知晓情况的同事出具证言,同事证言有一定证明力。
(五)提交与用人单位关于年假沟通的聊天记录、邮件等作为证据。
劳动者要尽可能收集多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加诉求被支持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