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遇到离职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应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让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工资。
(二)确定拖欠工资数额,按照应发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的差额来计算。
(三)若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限期内仍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主张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具体赔偿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单位违法情节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