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时,若选择书面形式,要详细写明案件具体事实、时间、地点等信息;若为口头报案,需确认接受人员制作的笔录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同时,要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控告。
(二)审查阶段无需报案人参与,相关机关会自行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若案件予以立案,后续配合相关机关调查即可;若不予立案,可在接到不立案原因通知后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