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洗钱协助行为,保持对洗钱犯罪的高度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若已涉及金额小且情节较轻的协助洗钱行为,主动自首坦白,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轻处理。
(三)积极立功,如提供与案件相关的重要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犯罪活动。
(四)若在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可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也适用刑法总则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