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会查询劳务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并直接执行。
(二)若公司有到期债权,法院向其债务人发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三)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公司有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四)若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
(五)若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追究相关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