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案件适用程序。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则是六个月内审结,以此大致推断开庭时间范围。
(二)考虑法院案件量。不同地区法院案件量有别,案件量大的法院开庭时间可能推迟,要有一定心理预期。
(三)主动联系法院。当事人可联系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询问具体的开庭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