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各方责任。
(二)保险赔付:若肇事方有责任,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有商业三者险的,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仍不足则肇事方自行承担。
(三)确定项目: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造成残疾有残疾相关费用,导致死亡有死亡相关费用。
(四)计算金额: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和伤残鉴定结果确定。
(五)协商与诉讼:伤者可与肇事方、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