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如自首、立功等,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全面审查犯罪情节,包括抢劫手段、是否造成人身伤亡、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等。犯罪嫌疑人可通过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取得受害者谅解等方式,在量刑时争取有利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