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内做生意产生债务,首先应保留好生意经营相关资料,如合同、账本等,以证明生意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若用于家庭共同,可按正常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二)若不想让债务成为共同债务,未参与生意一方要收集证据,如证明自己未分享经营收益,或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晓夫妻间财产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