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确定孩子抚养权后,若协商不一致需法院判决,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孩子实际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支出证据,和自身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当地生活成本等材料,以便法院能准确判决抚养费数额与支付方式。
(二)若双方协商决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应签订相关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另一方无需支付,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当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时,直接抚养方可先与另一方协商支付抚养费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