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生存方连带清偿,生存方清偿后可从死亡方遗产扣除相应份额,继承人继承遗产需在实际价值内担责,放弃继承则可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本就需夫妻共同承担。一方死亡后,先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是合理且符合债务性质的做法。当共同财产不够时,生存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生存方在承担责任后,从死亡方遗产中扣除相应份额,这体现了公平原则。对于继承人而言,若继承遗产就要在实际价值范围内对债务负责,这遵循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若放弃继承,就无需承担债务。如果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及遗产继承相关问题上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