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实质条件:企业破产重整的实质条件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二是企业虽未达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程度,但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如存在经营或财务困境,极有可能出现前述情形的企业也可适用重整。
(2)程序条件:债务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整;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也能向法院申请重整;债权人在债务人具备重整原因时,可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
提醒:企业申请破产重整需严格判断是否符合实质条件,程序操作要依法依规,各主体申请时间和资格有明确规定,不同案情的处理方案有差异,建议进一步咨询以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