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受贿罪不予认定证据需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包括证明主体、主观、客观方面不符合受贿罪特征的材料,以及财物退还或上交凭证。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犯罪需符合相应构成要件,受贿罪也不例外。从主体上,单位证明、人事档案等能证明行为人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使其不符合受贿罪主体要求。主观方面,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可表明行为人无受贿故意,即不知财物性质或无收受意愿。客观方面,业务往来文件、工作记录等可证明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行为;若属正常人情往来,双方交往历史、习俗惯例、送礼时间场合等证据可作支撑。另外,银行转账记录、上交财物书面说明等能证明财物已退还或上交,也利于不予认定受贿罪。若在受贿罪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