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可同步进行两条维权路径,一方面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能保障基本的治疗、康复等费用报销和相关补助;另一方面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其承担包括医疗、误工等在内的多项赔偿。比如职工因第三人交通肇事受伤,可双管齐下维护权益。
(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可与单位协商,若双方达成一致,可按人身损害赔偿途径处理。不过要仔细对比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的差异,再做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