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区分不同身份对应的规则来确定离职提前通知的时间。
基于劳务派遣关系
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国企)是基于劳务派遣协议而形成的用工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你已经过了与劳务派遣单位所签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若你想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
关于职级试用期
你提到升职后职级处于试用期,需要明确的是,职级试用期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试用期。它更多是企业内部对于员工晋升后考察其是否能胜任新职级工作的一种管理手段,并不影响你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规则。所以,不能依据职级试用期来确定离职提前通知时间。
综上所述,你若要离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