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担保人个人债务。
(二)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先执行一半份额偿债。
(三)若为担保人个人债务,法院执行时保障配偶对共同财产的份额,先分割共同财产,再执行担保人部分。
(四)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五)执行遵循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原则,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和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