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医院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医院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若医院自用工起满一年不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每月获二倍工资。
(三)劳动者可先和医院协商赔偿。
(四)协商不成,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