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二婚者,在生前可提前订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婚前财产的分配,避免去世后因遗产分配产生纠纷。
(二)若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应秉持公平、照顾弱者的原则分配遗产。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要求适当多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主张多分;而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