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1)按调压箱完成进度,分期拨款。 2)政府财政拨款后,工程共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按进度的30%支付,第二次在工程完工,承建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后支付总款95%,剩余5%在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付清(我公司每次支付方式进度款必须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据上报的花名册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支付农民工资将追究承包人法律责任)。 3)进度款支付的前提,必须是乙方相应的施工过程资料齐全。 4)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交竣工资料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此工程的完整详细的结算资料、工程结算书、真实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据、管道分段试压合格及资料齐全后,由乙方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方、甲方确认后予以支付工程款,甲方核算后向乙方支付此单项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的95%(最终结算以实际安装使用户数为准)。
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供气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结清全部工程款。
6、结算方式: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竣工资料后,7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乙方的竣工结算报告后,甲方依据实际工程量总额支付结算价款。
五、工程材料供应办法及材料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
1、甲方提供安装主要材料,辅材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领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领用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上述人员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领用材料时须提前向甲方提供书面材料申请计划及领料单。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安装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4、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和本工程相关的工具由乙方自行准备,因施工机具、人员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5、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按时与甲方材料员核对材料,并每日上报用料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