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在父母欠债前买房,正常流程下不会被拿去抵债。子女要保留好购房相关凭证,如购房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明房产产权归自己,避免不必要纠纷。
(二)若债权人认为子女购房是父母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子女要积极应对。若自身购房资金与父母无关,可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如工资流水、合法赠与合同等。
(三)债权人若想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购房行为,需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子女购房资金来自父母且为逃避债务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