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诉讼离婚。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相关证明、遭遇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等。
(二)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行调解,要积极参与调解过程。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三)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不要着急,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获得准许的概率较大。整个诉讼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配合好法院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