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纠纷开庭一方缺席,法院会区分原告、被告不同情况处理,原告缺席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缺席视情况可缺席判决或延期审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纠纷中,若原告缺席,通常按撤诉处理,除非有正当理由。而对于被告缺席,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院处理会更谨慎。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仍未到庭则可缺席判决;若被告因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法院可能延期审理。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并依法作出处理。如果遇到婚姻纠纷开庭缺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