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和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理,同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入股资金属于股东权益,公司清偿完债务后若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若财产不足以偿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入股资金可能无法全额收回。
(三)股东需密切关注清算进程,可查阅清算报告等相关文件,保障自身权益。
(四)若对清算过程有异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