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事件时,要及时掌握材料寻求双重赔付。一方面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从社保基金或用人单位获取工伤赔偿;另一方面收集侵权证据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在索赔时注意区分重复赔偿项目。像医疗费这类实际损失不能重复赔偿,避免不当获利。
(三)若自身有购买商业意外险,可正常申请理赔,商业意外险赔偿通常不影响工伤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体现了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的赔偿规则及部分费用不重复赔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