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原本答应离婚后又不同意,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结束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时,女方需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三)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后,通常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四)要是有证据表明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准许离婚。
(五)若不存在上述情况,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在判决生效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女方再次起诉,法院就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