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诈骗五十多万的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争取从轻情节,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以获得坦白认定,有能力的话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
(二)主动积极退赃退赔,与被害人沟通并取得其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
(三)对于被害人一方,若遇到诈骗五十多万的情况,要及时收集保留证据并报案,若嫌疑人有退赃意愿,可在合理范围内与其协商赔偿事宜并出具谅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