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协商,要求退款、换货或者对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二)若和经营者协商失败,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诸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购物凭证、伪劣产品照片等相关证据。
(三)要是和经营者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可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过前提是事先有仲裁约定。
(四)当前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