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优先:离婚双方首先应自行协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尊重彼此意愿达成一致。
(二)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有定期和一次性两种。定期支付可按需选择按年、季或月支付;若有经济条件,可一次性付清。
(三)确定抚养费数额: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诉讼途径: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