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职时申请仲裁获经济补偿,要先确定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如是否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若存在这些情况,可解除合同主张补偿。
(二)当遇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或指挥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可解除合同获补偿。
(三)如果是自身职业规划等个人原因且无用人单位过错,不用申请仲裁,因为一般无法获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