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合同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像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配偶可被起诉承担债务。
(二)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配偶也可被起诉共同承担。
(三)若合同仅一方以个人名义订立,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一般配偶不会被起诉,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四)实践中需结合具体合同签订、履行及资金流向等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