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起诉离婚时,若想快速审结案件,可先评估自身案件是否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条件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
(二)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男方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应耐心等待六个月后再起诉;若有新情况、新理由,则可随时再次起诉。
(三)若一方上诉,要做好二审可能延长审限的准备,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