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监护权利:离婚后双方要清楚即便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同样拥有监护权,有权利和义务关心孩子生活、学习,参与涉及孩子重大利益的决策。
(二)保障合作履行:双方应尽量合作履行对孩子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比如定期沟通孩子情况,共同为孩子成长出谋划策。
(三)处理监护问题:若一方有侵害孩子权益等法定情形,相关人员或组织可申请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表明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地位,并且说明了监护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