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工程超期违约金,既可以约定固定数额,也能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二)当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增加。
(三)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
(四)工程超期违约金上限一般以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为参考,但最终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结合具体案情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