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有明确约定时,按约定执行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若过分低于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
(二)合同未约定时,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如租客提前退租,房东的空置期租金损失、中介费用等;房东提前收回房屋,租客的搬家费、租金差价等。实际损失由守约方负责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