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在二审争取变更孩子抚养权,需收集新证据。比如孩子已满八周岁,可让孩子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书面意见。
(二)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像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虐待孩子的相关视频或证人证言等。
(三)准备证明自己抚养条件更优的材料,如稳定的收入证明、优质的教育资源证明等。
(四)在二审庭审中积极举证,清晰阐述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以及对方不适合抚养的具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