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子女抚养协议书丢失,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可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阅复印存档协议书;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离婚裁判的法院档案室调取相关法律文书档案材料。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对于离婚相关材料都有存档。婚姻登记机关留存的离婚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丢失后前往原登记机关查阅复印并加盖公章,可使其与原件效力等同。法院的裁判文书更是具有权威性,能明确子女抚养的具体情况。在后续遇到子女抚养相关事务时,这些材料可作为有效证明。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对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