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意识到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可能涉嫌犯罪时,应立即停止该行为,避免犯罪情节进一步恶化。
(二)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四)尽可能退赃退赔,减少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