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尽快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如银行流水、财产交易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二)若曾协议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反悔,因已过一年时效,法院通常不受理,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财产问题。
(三)若涉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准备好孩子生活现状、费用支出等相关材料,随时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