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帮信罪且流水300多万无获利,可尽量收集能证明自身主观并非“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证据,以减轻自身责任。但此证明需符合事实和法律逻辑。
(二)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如实供述参与犯罪的过程和情况,争取从轻处罚。
(三)如果了解其他案件线索或人员犯罪情况,可进行揭发检举,立功表现能在量刑时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