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责任已认定
依据责任划分,责任方按比例承担伤者住院费用。若双方有责,就按各自比例分担。先让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医疗费用,若汽车有商业三者险,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若没买商业险或赔偿后仍不足,由责任人自掏腰包。
(二)事故责任未认定
双方能协商垫付部分费用,也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要是协商不成,伤者先自己垫付费用,等责任明确后,与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了就去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