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合同双方都未签字的合同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
从合同成立角度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也就是说,对于书面合同而言,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是合同成立的常见标志。如果双方都未签字,从形式上看合同尚未成立。没有成立的合同自然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实际履行情况 :如果在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另一方也接受了这种履行,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同依然可以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甲向乙供应了一批货物,乙接受并使用了该货物,即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签字,也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例如,某些涉及重大资产转让、中外合资经营等合同,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才生效,这种情况下即便双方签字,未完成审批手续合同也不生效;反之,如果当事人约定合同自签字时生效,那么未签字合同就不生效。
如果合同是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拟定的,且双方都未签字,在没有实际履行等特殊情形时,合同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