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有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直接按约定分割财产。
(二)若无约定,先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均等。
(三)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时,遵循照顾女方、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适当倾斜。
(四)承担较多家务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五)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方案,按协商结果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