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拖欠六年工资,需重点关注时效问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若劳动关系已终止,则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若未超过时效,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提交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3)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若已超过时效,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否则维权难度较大。
提醒:
维权时要密切留意仲裁时效,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若案情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