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法律明确规定,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里,因侵权方过错使受害方在起诉期间有误工损失,侵权方需承担该费用。遇到这种情况,受害方要收集好能证明误工损失的材料,如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以便在诉讼中主张赔偿。
(二)若合同有相关约定,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起诉,且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对方起诉产生的误工费,那么按约定执行。此时,起诉方要保留好合同原件,作为要求违约方承担费用的依据。
(三)若无明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法院一般不支持起诉期间误工费主张。当事人可考虑其他合理赔偿诉求,避免过度主张该费用浪费时间和精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