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案件进展,可拨打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联系主审法官或前往法院立案庭,明确未开庭是正常排期还是有特殊情况。
(二)若因法院工作安排迟延开庭,可要求其合理安排并给出大致开庭时间。
(三)若发现程序违法等不当情形,可向法院内部监察部门反映,或寻求上级法院监督。
(四)保留与法院的沟通记录,以备必要时证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此条规定保障了当事人在二审中的审限权益,若法院违反该规定,当事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