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保留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票据、病历等,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二)尝试与对方再次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明确责任和赔偿金额。
(三)若协商不成,向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由己方保险公司先赔偿损失,再向对方追偿。
(四)向交通管理部门寻求协助,请求调解。
(五)若调解无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