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租赁店铺未到期被收回,有约定违约责任按约定赔偿,违约金不合理可请求调整;无约定可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租赁关系中,若租赁合同对提前收回店铺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当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其进行适当调整。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出租人提前收回店铺的行为构成违约,承租人有权主张因提前收回店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包括剩余租期内可预期经营收益、搬迁费用、重新寻找店铺的额外开支等。不过,承租人需要提供如收入流水、搬迁费用票据等证据来证明实际损失。若与出租人协商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承租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租赁店铺过程中遇到类似纠纷,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