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劳动外派概念:劳动外派是用人单位把劳动者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
(二)确定仲裁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有劳动争议,且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就可以申请仲裁。
(三)了解受理范围:涵盖确认劳动关系、合同相关事宜、人员去留、工作与福利保障、报酬补偿等方面。
(四)把握仲裁时效:劳动者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五)选择仲裁地点: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六)提交申请方式: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