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分配妻子因工死亡赔偿金时,可先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商议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后按协商结果分配。
(二)在商议过程中,充分考虑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与死者共同生活且经济依赖程度高的近亲属适当多分,有生活来源、经济相对独立的近亲属少分。
(三)若各继承人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